淋病是由淋球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的化脓性感染,淋病的危害性非常大,在一定条件下, 淋球菌也可以感染眼、咽、直肠、盆腔,个别出现全身性感染。广大朋友一定要对淋病提高警惕。淋病对孕妇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。
淋病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性传播疾病,主要通过性传播。性传播是一种传播方式,可以有直接传染方式,也可以是间接传染方式,还存在着由父母亲传给胎儿或新生儿的方式。孕妇如果患有淋病,既祸害自身又殃及未出生的胎儿,所以育龄期妇女应该高度警惕淋病。
生育期妇女患淋病,几乎是通过性交感染,妊娠期淋病发病率为百分之一左右。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、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,早期病变局限,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,有的仅出现脓性白带、尿频、尿痛等轻微症状,因此很容易被人所忽视,或误认为是一般尿路炎症。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,大量繁殖。在怀孕初期感染淋菌后,因宫腔尚未闭塞,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、淋菌性盆腔炎,更容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。
有统计显示,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,淋病导致的流产约占百分之三十。妊娠中、晚期感染淋病后,易发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,引起羊膜腔内感染、羊膜早破、早产等并发症。病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、产后败血症,危及母子的生命。
如果妊娠期患淋病不进行彻底治疗,在分娩过程中,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,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,约占新生儿眼炎的百分之十,一般出生一个星期天双眼出现症状,治疗不及时,极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。

孕妇感染淋病,治疗时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,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者,可用头孢霉素类药物(如大观霉素)。只要用药及时、足量、彻底,治愈的可能性是很大的,一般不会影响胎儿。
玛丽专家提醒注意:孕对淋病治疗的同时,也要对有淋病的性伴侣进行彻底治疗,以防再次感染,忌乱找江湖游医和乱用滥用四环素类、氟哌酸等药,以免危害胎儿发育;对孕妇做产前检查,必须将淋病筛查作为常规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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